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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 |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30日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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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职函〔2018〕15号 有关市教育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字〔2015〕50号)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经我厅2017年批准立项建设的第二批29所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7所省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鲁教职字〔2017〕18号)。 二、评估方式 以学校自评、市级复评为主,采取我厅组织专家抽取部分学校进行现场评估的方式进行。 三、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项目学校对照《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任务书》,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按照《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估指标》(附件1)或《山东省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估指标》(附件2)进行自评,填写自评得分。报告填写内容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 (二)市级复评。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按照《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估指标》和《山东省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估指标》对项目学校进行市级评估,填写复评得分,编写中期评估总结报告。 (三)省级评估。我厅组织专家抽取部分学校进行现场评估。 四、评估要求 (一)评估专家。市级复评原则上在本市外聘请教学管理、行政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 1.项目学校材料:《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市级材料包括《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估指标》《山东省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估指标》(含自评、复评得分)和中期评估总结报告(包括评估过程、总体评价、建设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及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式2份,加盖公章)于2018年12月10日前统一报送我厅职教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评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职教处联系。联系人:姜涛;联系电话:0531—81916551;地址:济南市南圩门外街8号楼408室;邮编:250011;电子邮箱:zjc02@shandong.cn。 附件:1.附件1: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估指标.docx 2.附件2:山东省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估指标.docx 3.附件3: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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